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潍坊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河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鹤壁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河南-鹤壁婚姻家庭1个月前

结婚期间,我在国外工作,分几次收到国外汇款,是工资。但是现在闹离婚,本来我们都是各自存款归各自所有,他出尔反尔要分婚内财产。我都不知道他的工资和存款,那么当时这部分汇进来的钱,名目是别人欠我的钱还债的。 这个能说不是婚内财产吗?或者开取什么证明可以让这笔钱不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4位律师回复

王金鹤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世鼎律师事务所

30"

63人收听

曲培龙律师 河南-洛阳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

李贺清律师 河南-洛阳  河南智明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2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