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山东综合法律咨询 > 潍坊综合法律咨询
2007年春镇政府以为了招商引资,造福人民的名义占用我村基本农田修建了两条柏油马路,给占用耕地的农户按照每亩地每年50O元一次性补偿到29年。因补贴标准低,村民不同意,后来我村村委会与被占用基本农田的村民经协商在协议书上又补充上"今后如其它事项占地价格高于此价差额部分有村委补上"这一保证条约。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镇政府又以建设大型飞机配件厂的名义强占我村200多亩基本农田,因当时此项目急需开工建设,村委会在未与村民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强行用旋耕机将还有20多天就将收获的正常生长的玉米全部旋烂搅碎(我有当时的录像及照片)。后来动用各种手段以每亩地每年900元一次性补偿到29年,一直荒废两年(长满杂草也不准农民耕种)后又由一个副镇长种植到现在,我们要回来自己耕种可以吗?
黄维宝律师 山东-青岛 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
胡国庆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郑华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宝都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75人 粉丝人数:3580人
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帮助人数:2221人 粉丝人数:6916人
李永亮律师是从业多年的民商事经济纠纷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
帮助人数:166人 粉丝人数:757人
曾在多家上市公司、国企从事法务工作,积累了较为深厚的合同审查
帮助人数:49人 粉丝人数:11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