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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浦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请问,婚后购买的房子登记夫妻双方名字,写婚内财产协议规定共同共有房产归一方所有。不去公证和过户给个人是否有效?对方是否可以主张这是赠予行为,可以撤销?

8位律师回复

杨大伟律师 上海-静安区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

王衍祥律师 上海-静安区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李玉珠律师 上海-长宁区  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

57"

29人收听

沈其梅律师 上海-徐汇区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30"

16人收听

廖敏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三方律师事务所

杨芳律师 上海-静安区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32"

20人收听

马丽晔律师 上海-静安区  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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