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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2日晚上在三合超市购买了散装鳗鱼丝价值13.7元,当天晚上我家两个小孩回到家开始食用,零晨时两个小孩都出现了拉肚子现象,第二天早上7:00左右两人小孩出现在拉肚子、恶心呕吐现象,早上9:00左右在当地二甲医院进行了治疗,早上10:00左右我打电话到当地市监局进行了投诉,市监局对该超市的鳗鱼丝进行了抽样,抽样结果在2022年1月17日出来显示细菌值超标,但市监局解释说虽然该检测细菌超标,但在食品检查国标要求上,没有要求要对细菌进行管控要求,所以在国标上该食品不存在违规,我家有一个年龄较小的小孩,在吊瓶两天后仍无好转,就进行了住院治疗,前期吊瓶打了3天,后期住院13天,共16天,医疗费用减去医保赔偿后4575.47元,生活费1128元,误工费未计算,以上费用该超市拒绝赔偿,请问是否可以起诉该超市?如法律法规执行对方应该赔偿多少钱?
黄情律师 浙江-台州 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
中共党员,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专注于合同纠纷、拆迁安置、刑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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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毕业于211院校,2012年起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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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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