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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艳

广西-南宁公司法务1个月前

¥5.00

大股东51%,二三股东合计49%,资金都未按照合同要求到位,项目启动不顺,股东不和,23股东要求散伙,大股东不同意!按照协议谁谁中途强制退伙将只能拿走相应资产的35%,本次为项目合伙制,在大股东原有公司旗下独立运作,启动只半个月,未产生大额度资金。该如何结算!

1位律师回复

李积高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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