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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刑事辩护1个月前

和前对象谈恋爱的时候,同房时拍了照片(双方都情愿的) 由于前对象名声并不好 有很多谣言传到耳朵里 说她和别的男性有染 并且有照片 我好奇心太重 就想到她的好闺蜜 毕竟什么事她的闺蜜肯定是知道的 当时截了当时拍的她的照片 (虽没穿衣服但并没有漏什么)发给了她的闺蜜(本意就是想套话)发了一秒就撤回了 她的闺蜜截了图 但是只截到了图片,没有证据是我发的 分手后她就说要报警说我传播她隐私 我想知道这样我会不会备案(我觉得虽然我发了但是并没有乱传播只发了一个人而且是他的好闺密并且一秒就撤回了
然后本意只是想套话 并没有对她造成什么声誉 名誉 财产上的损失 没有什么恶劣影响)

3位律师回复

杜晓晨律师 山东-枣庄  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

邵海鹏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诚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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