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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在山东日照高速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鉴定书已出,我方次责。我方为4.2米轻型货车,副驾驶人员受伤住院,车辆受损严重,并且我方运输货物(价值12.18万)全部损坏,现在对方车主无货物险只有统筹险和交强险,对方车主态度良好但是无法赔偿,其统筹保险公司态度恶劣,不接电话,无法调解,现准备走法律程序。人员受伤可以通过对方交强险实报实销,但是车损目前还无定论,最主要的是货损现在无法得到赔偿,如果现在起诉有个物权或者是债权关系的问题,就是损坏货物是属于货主方的,但是与我承运方签订了运输合同,如果我们现在起诉对方车主及其保险公司和物流公司,是否有主张权?是否会胜诉?是否可以通过法律得到全部赔偿?(目前我方已经将对方事故车辆进行了保全)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