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黑龙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佳木斯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本人于2022年11月16日在迷你购便利店上班,在2022年12月17日应发放上个月工资,但老板以疫情原因推迟一周,本人便于2022年12月24日索要工资,老板以财务报表为由说明后天发工资,于是本人与12月26日再次索要工资,老板再次拖欠。期间强制我多次休息,根据劳动法中用工单位未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关系,于是本人2022年12月30日提出离职。由于我是大学生需要钱回家过年交房租于2023年1月4日向老板索要离职工资,老板却将我微信删除,让我找店长,因为开始约定多个日期都未准时发放工资,所以店长所说的发放工资时间我并未同意,况且到日期没有发放工资我跟本找不到人要工资了,然后准备走劳动仲裁程序,老板让店长转达我说要是走程序工资更不会给我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11人 粉丝人数:972人
帮助人数:506623人 粉丝人数:509391人
赵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
帮助人数:1315人 粉丝人数:4170人
帮助人数:1698人 粉丝人数:371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