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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在春节期间带全家开车在南方某市自
驾游,途经一家名为“南方人家”的海鲜餐
馆,李先生决定在该酒店吃饭。坐下来之
,他招呼服务员张某某点菜。点菜时,李
先生问:“有没有新鲜的海鱼?来一条新鲜
的石斑鱼。
。”张某某说:“请到鱼缸前挑
诜
: 。
”李先生指着一条三斤多的东星斑说:
"这条鱼真漂亮!”张某某就把这条鱼捞起
来,并捡起旁边的一条木棍,上去就要捶打
鱼的鱼头。正在此时,李先生看见旁边有行
小字:“500元/斤”。便说:“等等。”话音刚
落,张某某已经用木棍猛击一下鱼的头部,
并扔在一边,说:“就是这一条了。”李先生
“每条500元太贵,我不要了。”张某某
说:“既然点了,鱼都死了,还怎么反
悔?”。李先生说:“你们这个店是黑店!”
双方为此发生了争吵。在争吵中,张某某将
李先生眼睛打伤,价值1万元的金丝眼镜也
被摔碎。李先生要求酒店赔偿治疗费和金丝
眼镜的费用。而酒店要求其支付1700元的
鱼鱼钱。李先生将该海鲜餐馆告到法院。在诉
讼中法院查证,按照当地政府出台的指导
价,东星斑价格应为每斤150元至200元,
该海鲜餐馆东星斑价格违反了政府的指兵
规定
郑毅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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