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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婚姻家庭1个月前

案例七←
案例(材料)
甲和乙经登记结婚。甲婚前首付 30 万元按揭购买房屋 A,作为婚姻住所,婚后双方共同
还贷,产权登记在甲的名下。甲婚前投资某公司,婚后分得红利 200 万元。乙婚后购买名贵
衣服和包包个人专用品,价值 50 万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的父母出全资为乙购买小车
一辆,登记在乙的名下,价值 40 万元。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决定分居,分居协议约定“登
记在甲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 B 归乙所有”。分居期间乙父亲死亡,乙继承遗产房屋 C。e
问题:←
(1) 房屋A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2)本案涉及的财产中,甲、乙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说明理由。
(3)乙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有哪些?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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