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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0年五月九日入职海南欣网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JAVA软件工程师一职。并服从公司的安排派遣至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十一月七日接到海南欣网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辞退声明。要求本人于2022年11月底前交接完工作内容进行离职。本人于2022年11月中旬与海南欣网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沟通确认是否对我进行裁员。裁员后的一系列补偿。 海南欣网视讯有限公司选择拒绝赔偿,并让本人前往公司进行沟通。 本人遂在2022年11月21日去往海南欣网视讯有限公司进行面谈。 公司给出调岗方案但是调整岗位后的内容与本人岗位内容不一致。并且劳动合同中仅说明了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调岗。本人拒绝调岗至不符合本人目前工作内容的岗位。并且该公司拒不提供辞退证明。 本人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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