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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递交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后(本人不是会计也不是人力),公司要求整理入职以来的考勤表(三年多的考勤)。从入职前半年制度不完善没有制作表格,统计考勤后直接发至微信,并未保存,后两年多才开始制作表格,但公司工资单发放不全,工资单中的五险个人部分扣除有问题,问题提出后的一年时间内公司未补,故递交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 请问公司要求整理入职以来的考勤表是否合理?
黄维宝律师 山东-青岛 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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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法律安全顾问、法律事务贴心管家-罗玉石律师,重庆君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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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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