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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行业交流1个月前

土地纠纷案件,第一次经过乡镇府解决判给我们。然后我们护理种植了一年多后,对方又以没有收到判决书为由找到政府,后政府又复印了一份判决书给他,然后他收到判决书后又往县政府上诉,县政府受理后,经过判也是判给我们,然后第三次他又上诉到市人民法院,县镇府是被告方,人民法院当时是打回去给县政府重新作判决。后经过县政府判也是判给我们,现在对方又上诉到县人民法院,准备开庭。想咨询镇府这边的程序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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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国庆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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