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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证书上: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段话的意思是遗赠人百年之后才有效还是现在受遗赠人在遗赠人在世的时候,就要去公证处签字表示接受遗赠吗?
李来强律师 重庆-江北区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陈焕君是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长驻广州、韶关,擅长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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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科班毕业,先后服务于广州白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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