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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许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就是2021年 7.28出的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和行人相撞,住院44天,于九月份出院 电动三轮车方是主要责任,我们是行人占次要责任 。对方一直拖延时间私下协商赔偿,协议不妥,于2022.3.27我们单方去三级医院做的伤残鉴定并且起诉。伤残等级定一个九级和一个10级 ,。 现在诉讼过程中对方不认可我们做的伤残鉴定,要求重新鉴定,现在伤势已经好转,重新做鉴定的话,对我们太不公平了,想咨询一下,我们有没有权利拒绝重新做伤残鉴定,如果强制执行我们重做的话,是不是可以拿着原来的鉴定让他们辨别真伪?
黄维宝律师 山东-青岛 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从事专职工作三十余年,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维护了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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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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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始终本着忠于法律、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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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浪律师,武大法律硕士,执业十余年,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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