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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而自离,可否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在此过程中劳动者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黄维宝律师 山东-青岛 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
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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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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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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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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