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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属于特别危险行业,专业技术性很强;因此,国家安监总局委托建筑行业的主管部门(国家住建部)负责颁发管理建筑行业的各《特种作业操作证》工作。所以,安监局颁发的《焊工操作证》,不能在建筑工地使用。 陈晨晓律师的回答,那么请问如果不能为什么又停止了建筑焊工证新证考试??这不自相矛盾了吗?
卢藩章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天磊律师事务所
专职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多年法律实务经验,主攻合同纠纷、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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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景鹏律师,法学专业,执业以来处理过几百个案件,在工伤、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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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资深律师,中国管理科学院客座教授,服务港澳大财团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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