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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 我是一个收银员 在餐饮行业工作 领导之前说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 并且写书面形式 一年后 当我提离职的时候领导没有明确的告诉我离职需要什么 就是说了一个行 一个月后提离职时间已经一个月了 我问领导 我可以走了吗 领导才告知我需要写书面形式 并且需要向公司汇报 批准之后方可离职 不然就要扣钱 我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损失 这是合法的吗
何竹兰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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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卫华律师,三级律师,在安徽亳州工作三十多年,具有丰富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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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以来擅长民商事类案件(含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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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985、211、双一流A类)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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