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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河刑事辩护1个月前

我丈夫判刑入狱,公安局没收了他的车和我的手机,车里有我的大学毕业证。后来公安局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取这些东西,因为有事我晚到了一会,公安局办事人员在没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把我的毕业证和手机都给了我丈夫的妈妈。因为他妈跟我已经成了仇人,她也不会轻易给我这些东西。现在我可以只跟公安局办案人员要东西吗?因为东西在他们手里没了,他们属于失职,他们有责任帮我要回来亲自交还给我。我的想法不知道是否合法?可行不可行?

1位律师回复

丁环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蓝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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