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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房产纠纷1个月前

2021年03月12日,被告(借款人)以帮忙子女读书,疏通关系为由,以虚构的事实,骗取了原告的信任,要求原告送礼,并向原告借款19000元,约定2022年05月01日还款,有短信(微信、网上银行等)借款信息可以证明。
        双方达成借款协议后,原告通过现金交付的方式向被告交付了借款款项,但被告却没有依约足额还款,已构成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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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国庆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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