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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过中介租房,租赁合同一年。三个月时告知房东一个月后退房,房东同意,住满四个月后退房。
房东以违约为由不退换押金追究违约责任。
1.请问合法吗?
2.合同中有一条款(原文:在租赁期内,乙方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本合同一个月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但“提前退房”是甲乙双方在一个月前协商好达成一致,乙方是否算是违约支付违约金呢?
李鑫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国瀚律师事务所
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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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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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以来,一直秉持专业、严谨、细致认真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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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始终本着忠于法律、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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