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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分包工程公司就“主体不适格”?
2013年2月26日农民建筑工人王勤进城至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实验中学宿舍楼{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工地普工。工程总承包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工伤保险、也没提供任何劳保用品。同年7月16日酷暑,因施工丧失防暑降温安全帽等劳安用品原因受到炎日直接暴晒头部的长期伤害,王勤暑晕昏跌在六楼露天施工当中不省人事。工友们当即背送博白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成二级肢体瘫残《残疾证号码:45252819570602051642》
相关《博劳人仲案不字[2014]第9号》谎称:被申请人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主体不适格”拒绝受理瘫残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是渎职罪吗?
韦杰文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多年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代理多起成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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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湘涛律师,医学本科、法学研究生学历,主任医师职称。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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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婷婷律师,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法学本科,具有A级法律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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