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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正式员工,这几天有些个人原因需要三天内离职,但是公司不给批准,只允许提交申请后满一个月才给批准,由于我的情况紧急,我如果不经批准直接旷工,那么按照公司制度会自动和我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我6月的薪资,公司应该如何支付给我?公司有没有权利扣我6月除旷工天数以外的薪资?由于我是前台,工服公司要求不满两年离职后扣除2000元,并且合同里没有提到需要自己支付工服费,这个行为是违法的吗?如果扣除了这工服费,我应该如何维权?
王文静律师 上海-静安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执业以来,成功参与办理了多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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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各种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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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执业于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担任多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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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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