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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家住五楼)与刘某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王某某
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向楼 上质问,王某某听到质问声后,又去厨房拿第二把菜刀,抛掷至 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见状报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已 经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 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00 元。
问题:
1. 高空抛物最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2. 请问法官的裁判是否合法合理,为什么?
张律师 甘肃-天水 甘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