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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劳动工伤1个月前

以案学法 拒绝职务犯罪
赵某,某校药学班毕业生在某医药公司工作,深得老总信任,月薪4600元,公司往来的大笔资金都由她负责,可有次她家中有急事,她就自己用了公司的3000元钱,她本想发工资后就把钱还上,可这事让老总发现,老总非常生气,当时就辞退了赵某。赵某觉得很委屈,她认为自己并不偷,只是借用一下,而且会很快还上的。问:赵某的行为属于哪一种违法行为?
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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