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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义欠刘宝洪352284元,孟凡义欠海州区韩家店镇政府60万元,刘宝洪已经向海州区法院申请诉讼,胜诉,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期间,孟凡义用房屋及荒地承包权向刘宝洪抵押并承诺偿还欠款。2016年4月,孟凡义房屋获得动迁款61万元。 合同内容:草拟一份三方协议。甲方:孟凡义。乙方:刘宝洪。丙方:韩家店镇政府。孟,刘及韩家店镇政府三方协议用动迁款偿还债务,优先清偿刘宝洪债务28万,剩余款项再清偿韩家店镇政府债务。孟欠刘的债务待荒地承包权转让经营时,再进行偿还。 这个合同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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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环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蓝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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