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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劳动工伤1个月前

经过某个美容院的业务员宣传在此处买了2740元的美容项目,业务员把钱全额转给了美容院的销售经理,但后续一直拖延不给做项目,拖延退款,后经过投诉,美容院负责人联系我时得知项目款未入院,而被销售经理私吞,现在医院给的态度是推卸责任,认为钱未入院不承担责任,属于员工个人行为,也是我们与员工的个人经济纠纷,因项目款是2月15日给的,经美容院负责人说,此人在3月21日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但项目款是为在职期间以医院名义收取,但医院推卸责任让我们去找本人,请问该如何追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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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杰文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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