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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租我的房子!合同约定性质是居住!四个月后我们通过物业告知租客在我们房子开了早餐店!内摆有煤气罐冰柜等桌椅等设施一应俱全!随后我们通知租客不再租给他们,可以退给他们押金房租物业费用等费用!但租客要求退之前居住全部房租和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月通知的三倍押金!还有没有租住到期的三倍押金赔偿!我们不同意!报警没法解决!租客起诉到了法院!,目前我们掌握证据只有,客厅摆放桌椅冰柜垃圾桶等现场照片,以及门口写有早餐和电话的广告纸!我想问我们能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能胜诉!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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