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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生效后,发现原告与被告1欺诈被告2,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这条发现欺诈的事实违反自愿原则申请再审吗
陈玲玲律师 北京-西城区 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
何竹兰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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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6年毕业从事律师行业,毕业于贵州民族大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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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麟,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贵州证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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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洪义,北京盈科(遵义)律师事务所商事法律事务部专职律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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