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上海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宝山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3月1号入职了一个小型教育机构,处于试用期,3月11号之后由于疫情影响在家办公。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底薪是5000元,除此之外还有1000元的岗位工资和2000元的保底课时费(即在个人课时费未满2000元按照2000元发放)。3月26号老板在工作群通知:受疫情影响实行降薪,每人到手2600元。有课的老师会按照课程情况发放课时费,没有课的老师没有课时费。我询问老板是否从四月份开始进行薪资调整,老板说从本月就要开始实行,也就是说三月份的工资就是2600。我明确表示不能接受,3月27号老板提出本月除了调整后的基础工资2600之外,再给我发放1000元的岗位工资和2000元的预支工资,在复工之后每个月扣除200元,4月份开始按照调整后的工资发放。我现在有离职的打算,诉求是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
杨芳律师 上海-静安区 上海市华荣律所事务所
章芊昊主任律师 上海-徐汇区 上海东一律师事务所
何芬芬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浙江近山(上海)律师事务所
朱久兴律师 上海-徐汇区 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23人 粉丝人数:812人
陈崇龙律师执业十余年期间,带领团队,服务过许多家市级行政机关
帮助人数:416人 粉丝人数:1976人
张海潇律师,浙江海浩(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从事劳动
帮助人数:30人 粉丝人数:782人
雷蕾律师在知识产权、公司法务、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等领域均有丰
帮助人数:85人 粉丝人数:168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