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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在一小区一楼租用一间住宅做为快递代收点,某人在未取得任何取件信息及无任何包裹在这里的情况下找理由找麻烦,我要求他离开,他不离开,这种可以认定为非法入侵住宅吗?或者以什么理由要求离开,最好是能给予威慑且受法律保护。
罗玉石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君纵律师事务所
董正兴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十年法官生涯经办数千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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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豪律师,浙江王律律师团队负责人,杭州民商法领域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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