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通辽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内蒙古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包头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内蒙古-包头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生育一子一女。我的老伴儿早逝,我的儿子与妻子刘某结婚后,另居他处。女儿出嫁后也与丈夫在别处居住。去年,我的儿子因意外身亡,儿媳一直没有再婚,经常来看望我,我见儿媳生活困难,便对其进行资助,今年我突发脑淤血,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我认为儿媳是自己的儿媳,儿子去世后我也对他有资助过,因此我要求儿媳赡养自己。可以吗

1位律师回复

周峰律师 内蒙古-包头  内蒙古正捷律师事务所

43"

24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6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