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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王律师1971年供销社扩建,占用我家老宅。直到现在没有得到赔偿。当时我父亲,母亲跟供销社领导和政府办公室的,还有生产队长,只是口头协商没有写协议;口头协议如下:经政府领导的协商,让我们家找宅基地,供销社给我们修建一层三间房作为赔偿。因为当时没有找到宅基地,供销社就没修建,我父亲曾经多次去找过供销社领导要求赔偿。没几年父亲因病、过世,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1953年颁发的房产,土地所有证。还有2012年司法所、信访办调查原供销社主任的笔录。当时政府办公室一位领导的证明。当时生产队长的证明。2000年时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供销社还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我们要求赔偿房产跟宅基地。麻烦你给我看一下,能不能打这个官司。或者经过什么途径。
刘炳同法律工作者 北京-朝阳区 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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