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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改嫁后与丈夫有一公房,房产证为后爷爷名字,奶奶有5个子女,其中一子随住至今,后爷爷无姊妹及儿女,如今二老已去世多年,现该处房产涉及拆迁,请问像这种情况,其余四子是否有权利获得拆迁赔偿款。若有,是否平均分配。若对方选择安置房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对方若持二老死亡证明是否可以单独办理更改产权证名字。另外,奶奶子女中若有已故的,其孩子是否可以继承获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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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石磊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
喻沙沙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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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学历,自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法学功底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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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林花律师,现为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西惟民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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