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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发商把100万房租抵账给其承建房租安装玻璃的,双方只签订了抵债协议,并未做物权变更手续,后因房租无法变现,请求政府帮忙,和征收办签订三方协议,把房屋放到城投的平台上销售,房屋销售产生了9万的税款,因购买方无法办房照,征收办拿售房款的一部分代开发商缴纳了税款(当时开发商和抵债方同意,但没做手续)导致抵债方只收到售房款91万,现抵债方起诉了税务 征收 开发商三方,原因为9完税款不应由其承担,请问整个过程中征收办有责任吗
樊爽律师 黑龙江-大庆 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