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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劳动工伤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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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遇到问题是,我老公再A公司出资10%,近150万。在未告知老板情况之下,和朋友开了另外一家公司。老板以不提前一年告知为由,处理方法为按照原始股的10%扣款。(意思是公司开三年,我们投资一分钱都拿不回来)。
原公司为贸易公司,代理钢材。代理的钢材是由我老公作为关键人谈下,同时近两年都是由他负责销售对外主要负责人,目前他所负责款项等所有公司内部问题处理妥当。
请问,老板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此事

2位律师回复

刘汉涛律师 福建-漳州  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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