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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有一家长在我们学校报名了课程,课程价格3599元20节课,按照一周至少一节课计算,给了课程有效期3个月。不同课包有效期不一样,期间他们并没有一直持续去上课,课程报名时合同写明了课程过半和时间过半不能退费,现在他们有效期也早就过了,但是人性化考虑和家长沟通让他不要请假,接下来把课程都上完,现在还剩余6节课,家长就公然在学校大吵大闹!严格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协议表明已经不能退费和上课了,现在还要闹退费更是没有道理的事,本来剩余的课程也不多,哪怕按单节课退也没多少钱,但是这是一个中心的规则制度,不想让一些没有素质的人觉得自己只要闹我们就能妥协,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样的课程协议双方签订的,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果家长还是闹事我是否有理可以拿合同协议来说话?
孙逊律师 上海-徐汇区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