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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公司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要求员工待岗,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和缴纳社保,员工有权拒绝吗?如果拒绝待岗,可以告公司吗?是否能成功,因为这个待岗是针对部分员工。
刘炳同法律工作者 北京-朝阳区 法律工作者
刘颖琦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中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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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军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公安出身,多警种岗位历练,全面贴于实战。常年钻研刑侦、经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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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十六年,专注于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物业租赁、公司股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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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985、211、双一流A类)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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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债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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