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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一条:
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职工。已方离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一个月内若甲方未同意乙方离职, 乙方私自离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不低于2个月工资,甲方同意乙方 离职后,乙方工资与本公司员工工资同时发放。
提交辞职信后,甲方不同意离职,现在甲方拿出合同,不同意离职,这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该如何处理?
申克爽律师 天津-和平区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晶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建萱律师事务所
韩春媛律师 天津-河东区 天津云兑律师事务所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职业3年,曾多次担任集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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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近10年,擅长解决民商事法律问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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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华展律师,法学学士,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现为海南外经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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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鹏律师担任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执行法律事务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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