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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我这是做人事,签的五年合同,试用期6个月,本应5.16转正,但是转正流程表已经于5.17日递交给我们领导,今天我们领导去找董事长签转正,董事长说试用期考核自评资料准备不充分,但是我们有转正申请考核表和试用期考核自评表,除董事长之外,其他领导均有签字,现在我们董事长要求我去董办再使用半个月,并且半个月之后仍需考核,请问有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有违法,请问需要提前准备什么资料?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平时经常有加班,中途还有法定的休息没有给补休。说不可以跨月补休,只补休过一天,有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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