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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区损害赔偿1个月前

律师您好,我之前在某宝购买了面膜,使用后脸部严重过敏过敏症状一直未缓解,请假在家休养10多天,其中买过敏药花了30元,误工10天,商家只答应给赔偿530元医药费和误工费,我要求商家赔偿我10000元精神损失费,请问合法合理吗?

1位律师回复

顾润劼律师 上海-静安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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