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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的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发包方没有收回土地,我还在需用,可依照《民法典》734条第一款规定:租凭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凭物,出租人设有提出异议的,原租凭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凭期限为不定期。
李惠强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刘丽丽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有集团公司法务服务经验、熟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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