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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通过了一个自称是公司领导的企业QQ号,对方发来一个借款合同盖了公章的截图。会计给主管转发过去,后亲自过去询问主管,然后又打电话给领导,无录音,会计在说汇借款的事,领导以为是货款同意汇出。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只有通话记录。主管也同意汇,最后口头告诉出纳汇款,出纳随即汇出10万。没有发现对方是假领导,骗子又要求汇出6万,这次会计当着出纳面核实确认是否汇款,领导说行,有些事你们和主管商量就行。会计随即认为同意,告知出纳汇出6万。 到下午做帐询问领导做什么科目时,领导说不知道这笔款,会计说给打电话确认了呀。遂得知被骗,报警,事发3小时,钱早已经转出。会计只有给领导的通话记录,无法证明领导同意的证据。请问会计是否要全部赔偿?事发后,公司索要了会计复印件,让会计写说明签字,内容主要是无领导确认私自转款,会计给重新写了份,中间询问过上级,也打过电话,但是公司不承认。是否对会计很不利?已报警,追回的希望不大。这种情况公司告员工全部赔偿的话,会计是否全部赔偿?谢谢
王贤华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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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奥律所优秀律师,擅长经济类、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婚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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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代理保险理赔、调解、诉讼,提供伤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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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浙江优秀公益律师,金华市优秀青年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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