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山东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青岛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公司会计通过了一个自称是公司领导的企业QQ号,对方发来一个借款合同盖了公章的截图。会计给主管转发过去,后亲自过去询问主管,然后又打电话给领导,无录音,会计在说汇借款的事,领导以为是货款同意汇出。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只有通话记录。主管也同意汇,最后口头告诉出纳汇款,出纳随即汇出10万。没有发现对方是假领导,骗子又要求汇出6万,这次会计当着出纳面核实确认是否汇款,领导说行,有些事你们和主管商量就行。会计随即认为同意,告知出纳汇出6万。 到下午做帐询问领导做什么科目时,领导说不知道这笔款,会计说给打电话确认了呀。遂得知被骗,报警,事发3小时,钱早已经转出。会计只有给领导的通话记录,无法证明领导同意的证据。请问会计是否要全部赔偿?事发后,公司索要了会计复印件,让会计写说明签字,内容主要是无领导确认私自转款,会计给重新写了份,中间询问过上级,也打过电话,但是公司不承认。是否对会计很不利?已报警,追回的希望不大。这种情况公司告员工全部赔偿的话,会计是否全部赔偿?谢谢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萧云阳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71人 粉丝人数:3554人
李永亮律师是从业多年的民商事经济纠纷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
帮助人数:163人 粉丝人数:725人
曾在多家上市公司、国企从事法务工作,积累了较为深厚的合同审查
帮助人数:38人 粉丝人数:89人
帮助人数:525人 粉丝人数:199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