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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拍卖上海房产,公告讲税费各付,成交付款后,卖方税要买家承担,法院说钱不够分,这样做法院有法律依据吗
石志忠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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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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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曾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十余年,擅长复杂的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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