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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房产纠纷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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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因公司急需周转资金,向我借款时约定三个月,三个月内不收利息,逾期后加违约金,另外利息按月百分之二计算,受法律保护吗?另:违约金跟着本金算利息吗?需不需要到公证处公证?

4位律师回复

姜毅芝律师 江苏-盐城  江苏行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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