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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社区政府牵头找了工程队给社区老旧楼房改造下水主管道,每户收取400块钱。让业主必须只能到社区“听“施工方用嘴“说”方案,去不了的就无法知道施工方的施工方案,而且不提供施工合同。
我作为业主,我是出钱的甲方,为什么社区和施工方可以不给我提供书面施工方案和合同?请问社区的这种方式合规合法吗?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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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擅长婚姻、工伤、劳动争议、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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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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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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