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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我兄妹三人,父母在世时,很早就给姐、哥市区各一套一室户房子。我的户口一直在父母家,结婚后是住在男家的。我母亲去世多年,家里的房子产证和户口是我和父亲俩人名字。最近父亲去世了,哥来要分遗产,要分三分之一房产,我认为最多是分整个房价的百分之五十的三分之一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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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青松律师 上海-杨浦区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

  • 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了解,从你叙述情况看,如果房屋登记的是你和你父亲的名字,并且购房时你母亲还在,可以认为是你和父母共有,没有份额约定原则上你与你父母各50%,你母亲去世时其没有遗嘱相应份额发生继承,你父亲去世时其享有的包括继承部分再次发生继承,如果一直没有进行分割,并且你的份额没有确定。我们认为可以直接进行析产继承,有些法院要求分开两个纠纷进行受理我们认为并不合理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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