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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行业交流1个月前

请问下我和其他股东有了支付协议 但在走转让流程时 写0元转让 哪个法律效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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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萍律师 山东-东营 北京市盈科(东营)律师事务所

  • 股权转让合同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性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征得股东同意转让以及股东对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属公司法规定的转让程序,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履行通知义务,以及在同等条件下将股权转让其他股东的义务,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词,因程序上的瑕疵应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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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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