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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房产纠纷1个月前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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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帆律师 广西-桂林 广西法治律师事务所

  •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目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管理企书面条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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